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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3/10/12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重庆市“十二五”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已经成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掌握发展先机和主动权的关键。“十二五”时期是重庆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314”总体部署的关键时期,也是重庆市加快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时期。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根据《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知识产权发展回顾

(一)主要成效

1.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十一五”期间,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相继出台或颁布了《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重庆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关于发挥专利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意见》、《关于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重大经济活动专利特别审查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区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重庆市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农业委员会、市版权局等部门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先后出台了专利资助、质押、许可、纠纷调解以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等多项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政策措施。34个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若干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 

2.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显著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均有显著提升。专利申请量从2006年的6471件增至2010年的22825件,年均增幅达37.0%;专利授权量从4590件增至12080件,年均增幅达27.4%;发明专利申请量从1204件增至5150件,年均增幅达43.8%,在全国31个省市区的排位从第19位上升到第15位;发明专利授权量从246件增至1143件,年均增幅达46.8%,在全国31个省市区的排位从第22位上升到第16位。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5.3万件,比“十五”末期增长3.3倍;中国驰名商标40件,比“十五”末期增长3.1倍,数量位居西部地区第二位;重庆市著名商标635件,比“十五”末期增长2.5倍,核准注册和初步审定地理标志28件,增长28倍。2006至2010年,全市共开展普通作品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3575件、1319件。自1999年我市开展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以来,共申请植物新品种权70件,已获授权38件。

3.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大幅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市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迅速提高。2009年,全市专利产品类别数量达8925种,比上年增长54.6%;实现专利产品产值769.2亿元,比上年增长34.8%;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1.4%,比上年增长1.9%;专利权质押融资规模达到1亿元。全市“区县知名、全市著名、全国驰名”的商标品牌梯次培育发展机制全面建立,“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格局逐步形成。4家企业成功获得商标权质押贷款1亿元。引进图书版权754件,输出图书版权199件,引进输出逆差缩小至3.79:1。“十一五”期间,水稻特殊遗传材料CYAR02的研究及特殊水稻育种、两系法杂交小麦研究、芥菜雄不育杂种优势的利用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油菜、甘蓝、番茄、辣椒及杂交玉米育种等达到了国内同类研究领先水平。

4.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十一五”期间,市知识产权局与西部12省市区签署了《专利行政执法协作协议》,建立了跨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新模式;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多次开展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检查行动,建立了重大案件快速应对机制;与40个区县(自治县)签署了《专利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区县(自治县)专利行政执法有效开展;建立了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仲裁院,开通了“12330”维权援助热线。全市工商、公安、法院、海关等部门之间的商标保护协作机制基本建立,西部14省区市共同形成了商标协作保护体系。“十一五”期间,全市工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454件,案值6784万元,有力地打击了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净化了市场环境。“十一五”期间,全市新闻出版系统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查缴盗版书刊130万册,盗版音像制品及软件195万盘(张),关闭盗版网站51个,著作权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扎实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分4批促进302家大中型企业基本实现了通用软件正版化,产生良好的社会反响。重庆法院系统积极探索,建立了高级法院、中级法院、基层法院三级联动,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截至2010年,全市有5个中级法院和2个基层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目前,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处理的行政与司法协作机制基本建立。

5.知识产权工作体系不断健全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调整充实了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30多个部门“相互协调、合力推进”的知识产权工作推进机制。市政府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了知识产权合作会商制度,争取到国家众多知识产权资源和政策支持。市知识产权局成立党组,并增加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统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能力不断增强。全市30个区县(自治县)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局,区域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全市工商系统形成了市局、区县局和工商所上下联动的商标监管三级网络体系,建立了一支稳定、高效的商标监管干部队伍。全市新闻出版系统建立了完善的市和区县(自治县)两级版权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市农业部门、林业部门共同管理植物新品种的格局基本形成。全市龙头企业、重点企业基本建立了企业内部的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了专兼职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管理水平全面提高。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工商部门、版权部门组织开展了8个园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了产业集群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市知识产权局会同统计、经济等部门建立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统计制度。

 “十一五”期间,重庆市采取多种措施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仲裁院相继建成并面向社会服务。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落户我市。重庆理工大学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截止2010年,专利代理机构由“十五”末的8家增至14家,商标代理组织由“十五”末的30家增至134家。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代理人数量及代理量大幅增长。全市版权、植物新品种及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快速起步,在西永微电子产业园、五里店工业设计中心、重庆市作家协会建立了版权服务工作站。

(二)存在问题

“十一五”期间,尽管重庆市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专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不够。传统优势产业核心专利拥有量不足,某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密度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市场主体专利运用能力较弱;专利人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有待加强;专利服务手段不足,服务水平不高。二是商标事业与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还不相适应。商标总量偏小,价值偏低,结构不合理;市场主体商标平均拥有量较低,商标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重点行业缺乏知名品牌的支撑;企业商标注册意识、创牌意识淡薄,商标运用管理水平不高,商标社会服务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版权保护意识不够,创造能力不足。社会公众版权意识较弱,侵权盗版现象在局部地区仍比较严重;版权行政管理和执法力量不能适应社会监管的需要;版权产业原创能力不强。四是植物新品种保护不够。植物新品种授权总量偏少,在全国排第24位;品种权构成不合理,主要集中在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

(三)面临形势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贸易摩擦不断升温,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最重要、最核心的竞争武器,在产业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日益成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在当前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背景下,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和保护创新成果的作用,对于我国缓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重庆深入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时期。随着重庆在国家总体发展战略中重要地位的确立,重庆改革发展将迎来新机遇,这对重庆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经过“十一五”期间“建体系、打基础、强能力”的积累,未来五年全市知识产权发展将进入全面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阶段,必将在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建设内陆开放高地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知识产权保护模范城市的意见》,全面对接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以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为前提,以健全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为基础,以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为中心,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为保障,着力发挥知识产权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进内陆开放高地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经济、引领发展原则

牢固树立抓知识产权就是抓经济、抓发展的思想,把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作为知识产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与经济发展全面融合,着力将知识产权数量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加强知识产权在产业、区域、科技、贸易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坚持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引领经济发展向高端化、高值化、高新化的内生增长方式转变。 

2.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提升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整合全社会资源,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知识产权工作新格局。

3.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

以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突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主体地位,突出知识产权有效运用这一重点环节,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我市经济、科技、贸易发展的地区差别、行业差别,发挥各自优势,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不同园区、不同企业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分类指导,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整体协调快速发展。

4.坚持依法保护、兼顾公平原则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事前预防、事中调解、事后监督保护体系建设,依法保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益与兼顾社会公众利益的关系,既要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防止知识产权滥用。

(三)战略目标

到2015年,重庆市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目标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进入西部领先、全国先进行列,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具体目标:

1.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大幅提升

全市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专利的年申请量达到7万件以上,年专利授权量达到3.7万件以上,年增长率25%以上;发明专利年授权量达到4000件以上,力争进入全国前14位。有效注册商标总量达到9万件,年增长率15%以上;重庆市著名商标总量达到900件,年增长率15%以上;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70件,年增长率12%以上;地理标志总量达到40件;培育20个以上以块状经济为依托的品牌基地。软件和普通作品年登记量递增10%至20%,计算机软件年登记量达到1000件左右,普通作品年登记量达到2000件左右。植物新品种申请总量累计超过150件,授权量达到100件,农作物主导品种实现100%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自有知识产权的审定品种申请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比例由现在的40%提高到80%。

2.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显著提高

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GDP专利密度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22%以上;两江新区建成国内最具创新活力、最具规模的专利示范区之一;建成一批区县特色知识产权运用基地。驰名商标工业企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5%以上、税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税收的20%以上,自主品牌出口额占全市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30%,品牌企业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逐步显现。出版物版权引进和输出保持年均增长8%和10%。建成10个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授权品种展示基地,30个以上授权品种高产创建示范区,自有知识产权主要粮食作物授权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达到2000万亩。

3.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国一流

建立起全市统一协调、规范管理、高效运转的行政与司法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和集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司法鉴定、举报投诉、维权援助为一体的知识产权维权体系。80%以上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具备较强的专利保护意识和诉讼应对能力。全社会特别是市场主体的商标意识普遍提高,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版权社会认知度达到80%以上,侵权盗版行为明显减少。尊重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显著减少。

4.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基本健全

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完善;市级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建立权威高效、统筹有力的市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区县和园区知识产权管理及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有效服务于区域和产业集群经济发展。

5.知识产权服务水平西部领先

建成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检索、咨询、代理、交易、维权服务、人才培训等服务机构的数量、规模及服务水平达到西部领先水平。

三、战略任务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规政策体系,营造创新创业优良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法规研究,制定《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逐步将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列入我市立法计划。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职务发明权属划分、利益分配、侵权赔偿等制度。进一步充实我市经济、科技、文化、贸易、投资、金融、人才等领域法规中的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强化知识产权政策导向,进一步加强与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文化政策的衔接,建立重庆市知识产权配套政策体系。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专利、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授权产品。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政府相关部门要在融资贷款、土地使用、税收政策、广告宣传、科技立项、新产品开发等方面予以支持。建立财政后补贴机制,对知识产权获权、运用给予补贴。

(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助推长江上游地区创新中心建设

调整优化专利资助政策,资助重点向发明专利、企业专利、国外专利倾斜。在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大幅度提高发明专利拥有量。加强产业发展知识产权共性问题研究,突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专利瓶颈,以核心专利技术占领研究开发和技术标准制高点。建立商标激励机制,加快商标品牌培育,积极引导企业注册并规范使用自主商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注册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防止商标被抢注;引导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注册,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工业设计等以版权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加大扶持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版权创新机制和版权保护制度。加强植物良种创新工作,提高良种创新能力,重点加强水稻、玉米、油菜、蔬菜、小麦、甘薯、生猪、柑橘、花卉等良种创新。鼓励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率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创建一批知识产权模范区县。支持工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参与国家和市重大科技项目,突破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布局,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服务业基础较好的区和区域性中心城市运用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意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金融、商贸、物流、建筑等传统服务业。扶持农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综合运用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知识产权发展特色经济。

(三)增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支持企业开发、购买专利或获取专利许可权,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围绕重点园区、重点产业集群构建专利联盟,建设一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围绕“2+10”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建立一批新兴产业专利产业化基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开发、推广一批专利技术。加大驰名商标推荐力度,围绕产业发展做好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切实发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带动作用,着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农业商标品牌,努力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打造北部新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推动綦江版画、荣昌纸扇、梁平竹帘画等地方特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建设,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计算机软件、动漫游戏等版权产业加快发展。实施动植物良种创新示范推广工程、科技入户工程和超级稻推广项目,促进新品种从科技成果转化为经济成果。推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与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有机结合,支持企业对专利、品牌等知识产权进行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经营。鼓励企业“走出去”,利用专利技术、自主品牌开展对外投资和国际化经营。探索建立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实施与运用统计制度。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

深化直辖市知识产权工作定期交流制度,促进直辖市知识产权资源共享和有效利用。加强与西部地区、沿海发达地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市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 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治理”相结合,形成执法合力。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沟通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重大案件会商、通报制度,增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前期化解和后期执行力度。健全全市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条件建设。发挥“三级联动、三审合一、三位一体”的审判模式优势,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完善知识产权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积极应对对我市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化解产业发展面临或潜在的危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作用。

(五)健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水平

强化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中的统筹协调作用。在市、区县两级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确保经费、人员、编制三落实。推动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设立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服务窗口。加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鼓励建立层级较高、具有统筹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能力的专门机构。增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举报投诉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知识产权仲裁院、司法鉴定中心的工作能力,加快建设国家区域专利信息中心、专利展示交易中心、植物新品种权交易平台,提高全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大力培育发展信息检索、分析、预警、数据库建设、数据加工、咨询、代理、交易、托管、资产评估、质押贷款等知识产权服务业。引进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扶持和培育一批服务机构向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检索、分析、预警及维权服务。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深入渝东北、渝东南等边远地区开展知识产权挖掘、分析、咨询等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行业知识产权情况分析,面向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服务。

(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打造西部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建立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市经济、科技、教育、司法等部门密切配合,高校和研究机构、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体系。实施“十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到“十二五”末,力争培养10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00名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1000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10000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人才和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支持高校开设知识产权课程,设立知识产权学科专业,扩大知识产权专门人才培养规模。推进重庆理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建设。依托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庆邮电大学等高校的学科和人才优势,建立一批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培养一批知识产权师资队伍。以我市重点产业的骨干企业为重点,依托各类培训机构,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方式,迅速培养一批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应用型专利人才。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专门人才职称考试,培养专利工程师。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人考前培训、执业培训,重视知识产权检索、咨询、分析、评估、交易、经营管理、诉讼等实务人员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改革和完善职称评定制度,将专利创造、运用绩效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定条件。放宽知识产权人才引进条件,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重点引进在国外知识产权机构、跨国公司及中介事务所中的专门人才。

(七)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知识产权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学校)的培训内容,力争“十二五”末,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接受知识产权培训的比重达到70%以上。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产业部门的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和工作环节。完善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在重大经济、科技投资,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企业改制、并购,国际贸易等活动中加强知识产权审查。建立政府部门引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以“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中国专利周等重大活动为契机,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工作力度,在全社会营造 “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制度,每年向境内外媒体发布我市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公布年度典型案件。推动区县(自治县)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披露典型案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四、重点计划

(一)知识产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计划

1.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与预警分析工程。围绕“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立专题专利数据库,开展专利布局研究,进行专利预警分析。

专栏1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布局与预警分析工程

围绕“2+10”战略性新兴产业,分别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开展专利布局研究,进行专利预警分析,力求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超前部署、掌握一批核心技术的专利,占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

2.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引领工程。围绕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化工、材料等重点产业,加大核心专利技术研发力度,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专利瓶颈,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大力推进专利成果的转化应用,建立若干专利产业化基地。引导重点产业集群构建专利联盟,增强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专栏2  重点产业集群专利引领工程 

围绕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化工、材料等重点产业,突破200项专利瓶颈,转化100项重点专利技术,建立10-20个专利联盟,建立5-10个专利产业化基地。

3.重点产业品牌培育工程。大力实施商标战略,按照“区县知名、全市著名、全国驰名”的梯次发展思路,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在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医药化工、材料工业等优势产业形成驰名商标集群,中国驰名商标总量达到70件以上。

专栏3  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工程

开展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建立商标品牌基地认定和管理工作制度,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充分发挥品牌基地的集约和辐射作用,促进形成一大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产品品牌、产业品牌、区域品牌。

4.区县专利工作推进工程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区县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区县(自治县)充分挖掘企业专利潜力,逐步消除“零专利企业,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鼓励区县(自治县)创建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引导各类专利技术、信息、人才、服务在区县(自治县)流动。鼓励各类专利服务机构深入渝东北、渝东南等边远地区开展专利挖掘、分析、咨询等服务。

专栏4  区县专利工作推进工程

支持区县(自治县)大力推广面向“三农”的专利技术(如农业信息化技术,沼气技术,生态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等),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支持工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参与国家和市重大科技专项,突破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布局,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服务业基础较好的区县(自治县)运用专利技术大力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创意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金融、商贸、物流、建筑等传统服务业。

5.重点园区知识产权促进工程。推进园区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健全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国家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园区。在园区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站,加强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知识产权跟踪服务。

专栏5  重点园区专利促进工程

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5个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和30个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6. 优势企业专利提升工程。指导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大知识产权研发投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逐渐扩大试点示范规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资产运营管理,支持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进行投融资。支持企业以专利技术为基础制定(修订)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抓好龙头企业专利项目转化,鼓励企业在转化机制、管理运营模式上进行探索创新。

专栏6  优势企业专利提升工程

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并融入生产经营活动,培育5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和150家市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二)知识产权服务内陆开放高地建设计划

1.重庆制造走向海外知识产权护航行动。及时介绍和发布有关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与状况,引导企业针对产品出口国(地区)的市场需求进行技术研发。开展国外专利布局策略研究,分析海外主要竞争对手专利状况,支持企业在产品销售目标国或海外生产基地所在国申请专利,引导企业进行商标境外注册。帮助企业规避国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开发不抵触专利或使用替代技术。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商标纠纷。建立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产品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帮助企业妥善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专栏5  重庆制造走向海外知识产权护航行动

引导企业针对产品出口国(地区)的市场需求和知识产权现状进行技术研发。支持企业在产品销售目标国或海外生产基地所在国申请专利。建立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出口产品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专栏6  商标品牌海外拓展计划

2.招商引资知识产权服务行动。加强产业核心技术专利的引进、消化、吸收和整合。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知识产权分析和审查,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加强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帮助引进单位完善衍生技术专利开发和保护。加强知识产权举报投诉、维权援助平台与外商企业投诉平台的对接。

专栏7  招商引资知识产权服务行动

加强产业核心技术专利的引进、消化、吸收和整合。建立部门、区县(自治县)、园区招商引资项目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加强引进项目的知识产权跟踪服务。

(三)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计划

逐步完善市区(县)两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部门联动和跨地区执法协作机制,构建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体系。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专栏8  专利保护体系建设计划

建立知识产权仲裁院,提高知识产权纠纷调处效率,降低知识产权维权成本,拓宽纠纷解决途径。建立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机制,创新知识产权维权模式,规范服务标准。

(四)知识产权惠农计划

1. 惠农专利推广工程。每年筛选若干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惠农专利技术,建立若干专利技术推广基地,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专栏9  惠农专利推广工程

每年筛选若干项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惠农专利技术(如,农业信息化技术,沼气技术,生态环保技术,新能源技术等)进行推广,建成若干个专利技术推广基地。 

2. 现代农业品牌培育工程。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农业产品品牌,发展一批拥有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涉农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专栏10  现代农业品牌培育工程

重点围绕优质粮油、中药材、生猪、草食牲畜、柑橘、笋竹、榨菜、香料、蚕桑等优势产业,加快注册一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积极打造柑橘饮品、酱腌菜、调味品、特色小食品等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 版权兴业基地建设工程。加强版权保护和服务,扶持一批地方特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发展,发挥基地的惠农引导和示范作用。

专栏11  版权兴业基地建设工程

通过版权保护和服务,扶持綦江版画、荣昌纸扇、梁平竹帘画等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的发展,发挥基地的惠农引导和示范作用。

4. 植物新品种基地建设工程。加强植物新品种培育,建立政府后补助机制,促进植物新品种申请和授权。深入实施动植物良种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特色农产品规划实施和产业带建设,建成一批植物新品种权示范区(基地),打造一批上规模、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的农产品品牌,形成规模化、标准化和区域化的自主知识产权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农业综合效益。

专栏12  植物新品种基地建设工程

深入实施动植物良种创新示范推广工程和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建成10个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授权品种展示基地,30个以上授权品种高产创建示范区,自有知识产权主要粮食作物授权品种累计推广面积达到2000万亩。

(五)两江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计划

指导两江新区组织实施专利战略、商标品牌战略、标准化战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水平。支持两江新区围绕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布局,吸引聚集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企业、跨国公司研发中心落户两江新区,建成一批专利产业化基地。支持两江新区加快建设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支持两江新区探索建立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口。支持两江新区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各类知识产权信息中心、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等在两江新区布局,提高知识产权综合服务能力。在两江新区建立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为专利审查员提供实践场所,为企业提供相应的知识产权服务。在两江新区开展专利巡回审查工作,加快重庆IT企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专利审查速度,帮助建设IT产业专利数据库,为重庆发展笔记本电脑等IT产业提供重要支撑。支持两江新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重点引进一批关键专利技术、世界知名品牌落户两江新区。鼓励国内外知识产权人才到两江新区创业,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窗口。支持两江新区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化知识产权投融资服务机制。力争到2015年,将两江新区建设成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区。

专栏13  两江新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创建工程

在两江新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国家专利产业化基地、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国家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窗口,成为辐射功能强、带动作用大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

(六)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专利展示交易中心、商标展示推介平台、植物新品种权交易平台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专栏14  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依托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加大投入,力争3-5年内建成辐射中西部地区、专利数据全面准确、应用系统先进实用、软硬环境支撑有力、服务能力国内领先的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专栏15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建设项目

加大软硬件投入,增强专利检索、电子申请、初审功能,到2015年,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建设成为集受理、收费、初步审查于一体的综合业务平台。

专栏16  专利展示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完善的专利交易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到2015年,年专利技术成交额达到1亿元以上,建成全国有影响的专利交易市场之一。

专栏17  商标展示推介平台建设项目

专栏18  植物新品种权交易平台建设项目

建立植物新品种权交易平台,展示授权品种,开展示范推广工作,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促进农民增收。

(七)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计划

建设重庆理工大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组织实施“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着力培养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青年专家、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企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和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

专栏19  国家知识产权培训(重庆)基地建设项目

加大软硬件投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到2015年,将重庆理工大学建设成为西部第一、全国领先的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

专栏20  十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

到2015年,培养10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100名知识产权中青年专家、1000名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10000名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和知识产权服务业人才。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全市知识产权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化知识产权部市合作,不断创新合作机制,加强对国家知识产权资源的利用。发挥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发展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部门和区县(自治县)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完善奖励制度,对知识产权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区县、园区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分解、落实市级相关部门在组织实施本规划中的职责和任务。各区县(自治县)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增加财政投入

市财政要把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单独列入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并按经济发展需求保持逐年增长。区县(自治县)政府要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障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并逐步增加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产业化的投入。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发挥好引导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本规划的宣传、解读工作,调动各区县(自治县)、园区、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各界参与实施本规划的主导性、积极性、创造性,确保本规划顺利实施。